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缴齐认缴资金该怎么办?


如果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缴齐认缴资金,以下是一些需要了解的情况和解决办法。 首先,从责任方面来说,《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意味着,没按时缴钱的股东,要对按时缴钱的股东负责,得给人家赔偿损失。 其次,在对公司债务承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当公司还不上债的时候,没缴够钱的股东要在没缴的本息范围内帮忙还钱。 再者,如果情况严重,被判定为虚假出资行为,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要是情节特别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解决办法也有几种。如果确实困难,可以和其他股东商量,看能不能延长认缴期限;要是大家都同意,也可以进行减资操作,降低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是公司没有债务问题,且经营不善,还可以考虑变更注册资金或者注销公司。 相关概念: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却表面上做出已出资的假象。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