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人中断供电时不通知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该如何赔偿?


在法律层面,供电人中断供电却不通知用电人,进而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涉及到供电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供电人与用电人之间是存在供电合同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二条明确规定:“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供电人在中断供电时负有通知用电人的义务。通知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电话、短信、公告等,目的是让用电人有时间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避免或减少损失。如果供电人没有履行这个通知义务,那么就构成了违约行为。 对于赔偿的范围,主要是用电人因供电中断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通常是指那些可以直接计算出来的物质损失,像因突然停电导致正在运行的设备损坏、正在加工的产品报废等。而间接损失则包括因停电造成的生产停滞、订单延误所产生的违约赔偿等。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用电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用电人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失以及这些损失是由供电人未通知中断供电所导致的。证据可以是设备维修的发票、报废产品的清单、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以及因违约支付的赔偿凭证等。 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用电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协商是双方直接沟通,尝试达成赔偿协议;调解则可以找第三方机构介入,帮助双方达成和解;仲裁需要双方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而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来判决赔偿金额。 总之,供电人未通知中断供电给用电人造成损失时,用电人有权依据法律要求赔偿,关键在于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并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