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因伤病辞职有赔偿吗?


在探讨试用期因伤病辞职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内,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而伤病辞职则涉及到劳动者因自身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试用期因伤病辞职是否能获得赔偿,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伤病,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辞职,通常是没有赔偿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属于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导致劳动者在试用期因伤病不得不辞职,那么劳动者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这些过错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但这不属于劳动者主动辞职获得赔偿的情况,而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的补偿。 综上所述,试用期因伤病辞职是否有赔偿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