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辞职了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打算辞职。我想知道,这种没签合同就辞职的情况,我能不能从公司拿到赔偿呢?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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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签合同就辞职的情况下,劳动者有可能获得赔偿。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虽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也接受了劳动者的劳动并支付报酬,双方存在着实际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比如,你在公司正常上下班,完成工作任务,公司给你发工资,这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还没和你签合同,在这期间你辞职了,从第二个月开始,你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举个例子,你在公司工作了6个月,一直没签合同,那么除去第一个月,后面5个月你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不过要注意,这里的双倍工资是指在你原本工资的基础上再额外支付一倍。 但是,要求赔偿是有一定条件和程序的。你需要收集能够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然后你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没签合同辞职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关键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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