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主动辞职却被辞退该如何赔偿?
我本来是打算主动辞职的,结果还没等我提交辞职申请,公司就说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怎样的赔偿,想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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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主动辞职”和“被辞退”这两个概念。主动辞职是指劳动者基于自身意愿,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而被辞退则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合法的理由,并且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辞退劳动者,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你这种自己本打算主动辞职却被辞退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的辞退理由,你就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你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都能证明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你的工作情况。然后你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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