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费用由谁垫付?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现在面临着治疗费用的问题,不知道这笔费用该由谁来垫付。是我自己先垫钱治疗,还是单位来出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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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事件中,费用垫付问题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费用由谁垫付。 首先,若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在认定为工伤后,大部分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不过在工伤认定前,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原则上应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因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在职工发生工伤时,及时支付医疗费用进行救治。例如职工小张在工作时受伤,单位就应该先拿出钱来让小张去治疗。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更有责任垫付工伤相关费用。比如小李所在的公司没给他买工伤保险,他受工伤后,公司就得承担垫付费用的责任。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垫付费用,职工自己也可以先行垫付,之后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偿还。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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