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强行辞退没签合同该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了一段时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单位突然强行把我辞退了,我心里很委屈。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怎么给我赔偿?我需要准备些什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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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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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位强行辞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时,赔偿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除了正常支付员工的工资之外,还需要额外支付一倍工资作为赔偿。比如,你每月工资是5000元,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到被辞退,如果一共是5个月没签合同,那么单位就需要额外支付你5000×4 = 20000元(第一个月不计算在内)。 其次,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单位强行辞退员工,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你在单位工作了1年3个月,那么经济补偿是1.5个月工资,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就是1.5×2 = 3个月工资。 另外,你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都可以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你的工作情况。如果和单位协商赔偿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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