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但是工资给了还可以仲裁吗
之前公司拖欠我工资,这让我生活上有不少困扰。不过最近公司把工资发了。可我心里还是有点气,也想知道公司这种行为到底应不应该受到点“教训”。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去申请劳动仲裁呀?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有没有支持我仲裁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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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公司已经补发了之前拖欠的工资,劳动者仍然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首先,咱们来说说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一项基本义务。《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0条也强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这本身就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即便之后补发了工资,但有些权益并不会因为工资补发就消失。比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在仲裁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劳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 从仲裁的角度来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所以,即使工资已发,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依然有权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呢,虽然可以仲裁,但也要考虑实际情况。比如仲裁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等。如果劳动者觉得自身权益并没有因为工资补发而得到完全的弥补,那么申请仲裁是一种可行的维权途径。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补偿,用来弥补劳动者因失业等可能遭受的损失。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通俗讲就是法院让欠薪方还钱的一种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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