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超过2年还能申请仲裁吗


拖欠工资超过2年仍然是有可能申请仲裁的。 首先要了解一下仲裁时效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你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了,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去主张权利,要是过了这个时间,可能就会对你维护权益有影响。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这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不过,要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 所以,如果您和单位的劳动关系还没有结束,那么即便拖欠工资超过2年,仍然可以申请仲裁。要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了,从终止之日起算超过一年的话,正常情况下就超过仲裁时效了,不过也有一些情况可能导致仲裁时效中断或中止。比如,在这期间您向单位主张过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过权利救济,像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等,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您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总之,拖欠工资超过2年申请仲裁的情况较为复杂,要根据具体的劳动关系状态以及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来判断。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仲裁时效: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就可能丧失通过仲裁获得救济的权利。 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