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拖欠工资的时效年限是多久?


仲裁拖欠工资的时效年限一般情况下是一年。简单来说,这个时效就是给劳动者设定一个时间限制,督促劳动者尽快去维护自己被拖欠工资的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说,你发现工资被拖欠了,从这个时间点开始算,一年内你要去申请仲裁。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的,则申请仲裁不受该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当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例如,你在职的时候公司就开始拖欠工资,你在职期间随时可以申请仲裁;但要是你离职了,那就需要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仲裁时效还可能会出现中断和中止的情况。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打个比方,你向公司老板要过工资,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过,仲裁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你没办法在时效内申请仲裁,等这个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时效接着计算。 相关概念: 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仲裁机构可能不再支持其请求。 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