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结婚后领房产证必须要写配偶名字吗
我在婚前就买了房,最近要办房产证了,可我和伴侣对是否在房产证上加对方名字有不同想法。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一定要写对方名字吗?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后果,希望能有个明确指引来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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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结婚后领房产证不一定要写配偶名字。 首先,要明确婚前财产的概念,就是在结婚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婚前买的房,即便婚后才领房产证,一般仍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从法律层面讲,写不写配偶名字不影响房产本身是个人婚前财产的性质。 不过,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来约定房产的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为共同财产,那么这种约定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还有一点,如果婚前是一方出资购房,但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想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从法律操作角度,就相当于房产的部分产权转移,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税费等问题。总之,是否写配偶名字,主要还是看个人意愿和双方协商,但也要清楚其中涉及的法律后果和规定。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比如两人按3:7的份额共有一套房子。 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常见于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共有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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