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上班没签合同辞职怎么赔偿?
我在工厂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打算辞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工厂该怎么给我赔偿,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自己能争取到哪些权益,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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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上班没签合同就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也接受了劳动者的劳动,双方存在着实际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 关于赔偿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具体来说,如果您在工厂上班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工厂就需要支付您双倍工资。例如,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工作了6个月没签合同,那么除去第一个月正常工资,工厂还需要额外支付您5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也就是25000元。 要是工作满一年还没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在这一年中,从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您同样可以要求工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另外,在您辞职时,如果是因为工厂没签合同等违法行为导致您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您还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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