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迟延履行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在一些合同纠纷或者法院判决执行的场景中,常常会涉及迟延履行的问题。比如合同约定了交货时间,一方却迟迟未交货;法院判决要求支付款项,一方却拖延支付。我不太清楚迟延履行期间具体是从哪个时间点开始算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迟延履行
  • #履行期限
  • #债务利息
  • #法律文书
  • #合同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迟延履行期间的计算,通常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有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况** 如果在合同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具体的履行期限,那么迟延履行期间一般从该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例如,合同约定一方需在10月1日前交付货物,那么如果该方在10月1日没有交付,从10月2日起就进入迟延履行期间。这是基于一般的法律原则和实践操作,目的是明确当一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义务时,迟延履行的责任从约定时间结束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这表明在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按照约定来确定履行期限,进而确定迟延履行期间的起算时间。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间的情况** 在司法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了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期间从该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比如,法院判决被告在15日内支付原告一定金额的款项,若15日届满被告仍未支付,那么从第16日起就开始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当被执行人没有按照判决、裁定以及其他法律文书所指定的期间去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时,就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按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三、特殊情况** 在实际情况中,具体的计算起点以及方式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它会因为法律文书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存在差异。比如有些法律文书可能会对迟延履行期间的计算有特殊的说明或规定,又或者不同类型的法律案件在计算迟延履行期间时会有各自的特点和要求。所以,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情境来准确确定迟延履行期间的计算方式和起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