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夫妻是否可以互用医保?


在探讨青海夫妻是否可以互用医保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概念。医保的个人账户,就像是我们自己在医保里存的一个‘小金库’,里面的钱一般是我们自己或者单位缴纳后存入的,主要用于支付一些小额的医疗费用,比如在药店买药、门诊看病的花费等。而统筹账户则像是一个大池子,是大家一起交钱形成的,当我们生了大病,需要住院治疗等大额费用的时候,就从这个大池子里出钱报销。 从全国的医保政策发展趋势来看,国家是鼓励和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的。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 具体到青海,也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青海为了落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夫妻之间可以通过绑定个人账户实现医保共济。也就是说,在青海,夫妻是可以互用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的。 不过,这种互用也是有一定规则和范围限制的。首先,需要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手续。通常可以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指定的线上渠道,比如医保APP,或者线下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办理。办理之后,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配偶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就可以使用绑定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来支付费用。 但是要特别注意,互用的只能是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对于医保统筹账户的报销部分,是不能互用的。医保统筹账户的报销是基于参保人本人的身份和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是本人就医才能按照规定进行报销,不能用配偶的身份来报销自己的医疗费用。如果违反规定使用医保统筹账户报销,就属于骗保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青海夫妻可以在合规的前提下互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但要严格遵守医保政策,不能违规使用医保统筹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