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公司该给我多少补偿,补偿标准是怎么定的,心里好有个底,也清楚该争取多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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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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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您在公司工作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且公司没和您签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您就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比如,您每月工资5000元,工作了6个月没签合同,那除了正常发的工资,公司还得再额外支付您5个月的工资,也就是25000元。 其次,关于辞退员工的补偿。如果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您工作了2年3个月,月平均工资6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您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15000元。 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公司违法辞退您,那就要支付给您30000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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