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换名字换法人,员工可以有赔偿吗?
我所在的公司换了名字,法人也换了,我有点担心自己的权益。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员工能不能得到赔偿呀?我在这公司干了挺长时间了,就怕有啥变故,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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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更换名字和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员工是不能因此获得赔偿的。 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法律概念。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从法律层面来讲,属于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它的核心本质并没有因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公司还是原来那个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这就意味着,公司换名字和换法人,并不会导致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失效或者需要重新签订。员工依然可以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继续在公司工作,享受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如果公司在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之后,没有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比如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员工是没有理由要求公司给予赔偿的。但是,如果公司以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为由,采取了一些损害员工权益的行为,例如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待遇等,员工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公司未经协商一致,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或者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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