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法人代表、改厂名换老板,员工有钱赔吗?
我们公司最近改了法人代表,厂名也换了,老板也换了。我有点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员工能不能拿到赔偿啊?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给讲讲。
展开


在公司更改法人代表、厂名并更换老板的情况下,员工通常是没有赔偿的。我们先解释几个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厂名是公司的名称标识,而老板一般指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公司这些方面的变更,本质上并不影响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公司的这些变更并不会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者无效,员工和公司依然要按照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只要公司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支付工资等,员工就不能因为公司的这些变更而要求赔偿。 但是,如果因为公司的这些变更,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例如新老板大幅度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待遇等,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