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骨折未鉴定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时骨折了,但还没做工伤鉴定。现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获得赔偿,是等鉴定结果出来再说,还是有其他办法可以先拿到部分赔偿?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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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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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骨折未鉴定的情况下如何赔偿,这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的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未进行工伤鉴定时,劳动者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步骤。一旦认定为工伤,即使还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确定伤残等级的鉴定),劳动者也可以享受一些待遇。比如,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于骨折未鉴定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工伤认定后,一些费用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些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后续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劳动者还可以获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例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总之,工伤骨折未鉴定时,劳动者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在此期间可享受停工留薪期等待遇。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劳动者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用人单位在赔偿问题上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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