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发工资辞职该如何赔偿?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我实在没办法就打算辞职。我想知道,因为公司没发工资我才辞职的,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赔偿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首先,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好比在一场交易中,一方没有按照约定付出代价,另一方当然有权利终止这场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所以,当公司出现未发工资的情况时,员工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因为公司未发工资导致员工辞职,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小明在公司工作了2年3个月,因公司未发工资辞职,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2.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小明这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他能拿到的经济补偿就是5000×2.5 = 12500元。此外,公司还应当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这些赔偿和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