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工人的安置费该如何补偿?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多年,最近听说企业可能要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企业破产后工人的安置费是怎么补偿的,依据什么标准,我能拿到多少安置费,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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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破产时,工人安置费的补偿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下面我们详细来了解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企业破产时对工人的一种常见补偿方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工人的工资和相关补偿是处于优先受偿的地位。 具体到补偿标准,如果工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如果企业在破产前拖欠工人工资等情况,也会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优先得到解决。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确定可用于支付工人安置费等费用的资金。如果企业资产不足以支付全部的安置费等费用,也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 总之,工人在企业破产时的安置费补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保障的,工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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