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扭伤算工伤吗?


在探讨上班时扭伤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在上班时扭伤,要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在于是否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三个要素。比如,在工作时间内,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因为工作任务需要而扭伤,那就符合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通常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举例来说,一名仓库搬运工在搬运货物时扭伤了腰,这种情况就很明显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但要是在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扭伤,那就很难认定为工伤了。比如员工在上班时间跑到休息区打闹而扭伤,就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显然,一般的上班时扭伤并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况。 如果认为自己在上班时扭伤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