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协议财产吗?
我和伴侣结婚几年了,最近因为一些事情,想对我们婚内的财产做个约定,又不太清楚这样做有没有法律效力。想了解一下在婚姻存续期间到底能不能协议财产呀,要是可以的话,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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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是可以协议财产的。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之间可以通过商量好的方式,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还有婚前各自的财产进行一个约定。 《民法典》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而且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就好比我们要把两人商量好的事情,白纸黑字写清楚 ,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的情况。 只要这个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协议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比如说,夫妻可以在协议里约定,婚后买的房子归一方所有,或者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分配等。 不过要注意,如果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这个协议就可能被判定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像一方骗另一方签了对自己不利的协议,或者强迫对方签字,这种协议就不行。另外,像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特殊财产,通常不能随意通过协议来约定归属 。总之,婚姻存续期间协议财产是可行的,但要确保协议合法有效,要是拿不准,最好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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