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家带孩子,离婚时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结婚后就一直在家全职带孩子,没有出去工作。现在打算和老公离婚,我想知道在这种一直在家带孩子的情况下,离婚时能不能要求对方给我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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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家带孩子,离婚时是可以要求补偿的。这涉及到法律上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这一制度的设立是为了平衡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付出,保障那些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家务劳动一方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直在家带孩子属于负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完全符合该条法律规定的情形。 在实践中,如果要请求离婚经济补偿,首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补偿的具体方式和金额。要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一方在家务劳动中付出的具体情况、另一方的经济状况等,来确定合理的补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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