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的赔偿范围是多少?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旦构成医疗事故罪,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下面来详细说说医疗事故罪的赔偿范围。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疾病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通俗来讲,就是因为这次医疗事故额外产生的看病费用都能算在赔偿范围内,不过原本就有的疾病治疗费用不算。 误工费也在赔偿范围内。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医疗事故耽误工作少赚的钱可以要求赔偿,收入特别高的有一定的限制。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是对患者住院期间吃饭费用的一种补偿。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当患者住院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时,照顾人员的费用就可以要求赔偿。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如果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残疾,那么患者可以得到这笔赔偿,用于以后的生活。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患者因为事故需要使用轮椅、假肢等辅助器具,费用可以要求赔偿。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当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时,家属可以获得这笔费用用于丧葬事宜。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如果患者有需要抚养的家人,那么这些家人的生活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这是患者因为医疗事故看病等产生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如果患者需要到外地就医,住宿费用可以要求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这笔赔偿就是对此的一种弥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