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我被人骗了一笔钱,对方已经被认定构成诈骗罪。我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赔偿,但是不太清楚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是只能要回被骗的本金,还是也能要求赔偿利息、因为被骗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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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诈骗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之前,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 对于诈骗罪而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的物质损失指的是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在诈骗罪中,最直接的赔偿就是被骗取的财物本身。如果被骗的是金钱,那么被骗取的本金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例如,张三被骗了5万元,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他有权要求诈骗者返还这5万元本金。 除了本金之外,必然遭受的损失也在赔偿范围内。比如,为了追回被骗财物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像交通费用、鉴定费用等。假设李四为了配合警方调查、鉴定被骗物品价值,花费了一定的交通费用和鉴定费用,这些费用是因为诈骗犯罪行为而必然产生的,所以可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赔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失一般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侧重于赔偿被害人的物质损失,而精神损失赔偿通常需要通过单独的民事诉讼来主张。另外,对于一些可能的预期利益损失,比如因为被骗导致错过商业机会而可能获得的利润,由于其不确定性,通常也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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