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生活中不小心把别人弄伤了,心里很担心要赔多少钱。想具体了解一下按照《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都包括啥,像医药费肯定要赔,那营养费、误工费这些赔不赔呢,就想弄清楚具体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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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有着明确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人的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损害时,责任人需要对受害人遭受的各种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首先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这里的医疗费就是受害人受伤后去医院看病治疗所花费的各项费用,比如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受伤期间如果需要专人照顾,照顾人员的费用;交通费就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像打车费、坐公交地铁的费用等;营养费是为了让受害人更好恢复身体,补充营养所需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受害人住院期间的伙食开销。误工费则是因为受伤不能工作而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 如果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比如残疾人为了正常生活需要购买轮椅、拐杖等器具的费用;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残疾导致的生活、工作等方面影响的一种补偿。 要是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是办理丧葬事宜所需要的费用;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同样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总之,《民法典》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旨在最大程度弥补受害人因身体损害所遭受的各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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