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经鉴定为八级工伤。我不太清楚八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想知道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各项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赔偿的金额大概在什么范围,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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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级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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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劳动者在被认定为八级工伤后,依法应获得的经济补偿额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在了解赔偿标准前,需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统筹地区”简单来说,就是负责管理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地区范围,一般以地级市为单位。 接下来看看具体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11 = 55000元。这笔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的身体损伤和劳动能力下降的一种补偿。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赔偿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某省为例,可能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假设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是6000×8 = 48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是6000×15 = 90000元。这两项赔偿是对工伤职工后续医疗和再就业的一种保障。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您在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月工资5000元,那么停工留薪期工资就是5000×6 = 30000元。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生活收入不受影响。 四、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您因工伤治疗花费了20000元的医疗费,只要符合上述标准,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这是为了弥补工伤职工在治疗过程中的额外生活支出。 六、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安装假肢花费了30000元,符合规定的话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总之,八级工伤赔偿标准涵盖多个方面,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规定来确定。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在赔偿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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