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脑出血单位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单位工作时突发脑出血,现在身体状况很差,也没办法正常工作了。我想知道单位对于我这种情况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能得到哪些赔偿,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希望懂法律的人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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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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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脑出血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这是确定单位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赔偿标准的关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脑出血符合上述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单位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津贴:如果脑出血导致职工伤残,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职工可以享受不同标准的伤残津贴。例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样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如果脑出血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单位一般没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但可能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待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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