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这里的实际损失,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别人侵犯商标权,使得商标权利人在生意上少赚的钱。比如说,原本商标权利人预计因为这个商标能卖出1000件商品,赚10万元,但因为侵权行为,只卖出了500件,只赚了5万元,那么这少赚的5万元就可能是实际损失。 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则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这就好比侵权人通过使用这个商标,卖出了很多商品,赚了不少钱。这些因为侵权行为赚到的钱,就是可以用来确定赔偿数额的依据。比如侵权人使用该商标卖商品赚了8万元,那这8万元就可能作为赔偿数额的参考。 当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都难以确定时,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商标许可使用,就是商标权利人允许别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自己的商标,并且收取一定的费用。如果之前有这种许可使用的情况,就可以按照这个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来确定赔偿数额。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此外,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就比如商标权利人为了调查侵权行为、聘请律师打官司等花的钱,都可以算在赔偿数额里面。 如果以上方法都难以确定赔偿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总之,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标准是多方面综合考量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