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他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当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时,涉及到一系列的赔偿标准,这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关于一般伤害赔偿。这里涵盖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这些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其次,对于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情况。除了上述一般伤害赔偿项目外,还需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后,若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伤害赔偿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总之,造成他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较为复杂且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