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家里人遭遇了二级医疗事故,现在正在和医院协商赔偿的事情,但我们对这方面的赔偿标准不太清楚。想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计算方式又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这些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展开 view-more
  • #医疗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对于二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了解。 首先,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费方面,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这依据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此规定出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具体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对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该规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项。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对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这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有说明。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项。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九项。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对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项。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一项。 总之,在处理二级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同时,若医患双方对于赔偿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