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违法的构成是怎样的?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而依法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下面来详细阐述行政违法的构成。 首先,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简单来说,就是具有行政管理权力的机关或者组织,比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只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普通公民、法人一般不会成为行政违法的主体。 其次,行政违法必须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法律规范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行政主体的行为必须是违反了这些规定才构成行政违法。例如,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如果没有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没有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等,就属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再者,行政违法的主观方面,一般来说行政违法不要求行政主体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只要行政主体实施了违法行为,不论其主观状态如何,都可能构成行政违法。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主观过错也会作为考量因素。比如在行政赔偿中,如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能会涉及追偿问题。 最后,行政违法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政主体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产生了一定的危害后果。危害后果可能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也可能是对行政管理秩序造成了破坏。例如,行政机关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这就对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总之,行政违法的构成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从主体、行为、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等多个要素进行判断。只有同时满足这些要素,才能认定行政主体的行为构成行政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