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是一种常见且复杂的犯罪形态,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首先,共同犯罪的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通俗来讲,就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他们一起商量好了去做一件违法犯罪的事情,并且都积极参与其中,这就构成了共同犯罪。这里强调的是‘共同故意’,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做违法的事,而且是和其他人一起配合着去做。 接下来看看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第一个要件是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法律规定的可以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的年龄。比如,一般情况下,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而刑事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像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如果参与犯罪的人中有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就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第二个要件是主观要件。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每个犯罪人都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在犯罪,而是和其他人一起实施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是每个犯罪人都对犯罪行为所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比如,甲和乙商量好去盗窃一家商店,他们都清楚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都希望通过盗窃获得财物,这就是共同的犯罪故意。如果其中一个人是被胁迫参与犯罪,没有犯罪的故意,那就不构成共同犯罪。 第三个要件是客观要件。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里的共同犯罪行为不仅仅指大家都直接参与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还包括为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等行为。比如,甲负责去商店里面偷东西,乙在外面望风,丙负责开车接应,虽然他们的具体行为不同,但都是围绕着盗窃这个犯罪行为展开的,他们的行为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就是共同的犯罪行为。而且,这些共同的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正是因为他们的共同行为,才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总之,要判断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需要从主体、主观和客观这三个要件来综合考量。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要件,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