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法定继承是一种重要的继承方式,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它的概念和特征。 首先,我们来看看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简单来说,就是当被继承人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明确财产给谁,那就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来分配他的遗产。例如,老张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在他的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就明确了法定继承在继承体系中的地位,即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优先适用法定继承。 接下来,我们说说法定继承的特征。 第一,法定继承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确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基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扶养关系来确定的。比如,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他们与被继承人有着密切的身份联系。这体现了法律对家庭关系和亲情的重视。 第二,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当事人不能随意改变。例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就保障了继承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第三,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只有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等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 第四,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一般是按照均等原则进行,但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综上所述,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等情况下保障遗产合理分配的重要制度,它有着明确的概念和显著的特征,这些都为我们处理继承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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