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概念是什么?


事实婚姻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婚姻形式,它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界定和相关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事实婚姻的概念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从概念上来说,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并且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这包含了几个关键要素:一是双方都没有配偶,若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还以夫妻名义同居,那就可能涉及重婚等违法行为;二是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按照法律规定,结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而事实婚姻缺少这一法定程序;三是双方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也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夫妻之间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比如共同生活、互相照顾等;四是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社会认可度。 在我国法律的发展进程中,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和处理是有所变化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里的结婚实质要件包括: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如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等。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这意味着在此之后,我国在法律上不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仅认定为同居关系,双方的权益保障和婚姻关系存在一定差异。 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是事实婚姻,在离婚时财产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对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无论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事实婚姻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法律认定和处理方式,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在实际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