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诽谤罪的概念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侮辱诽谤罪到底是怎么回事。身边好像有人遇到类似的情况,说被人在公开场合辱骂,名誉受损。我想知道侮辱诽谤罪具体是怎样定义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构成这个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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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诽谤罪实际上包含了侮辱罪和诽谤罪两个罪名。我们先来看看侮辱罪。侮辱罪指的是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暴力”,不是指对他人身体造成直接伤害的那种暴力,而是比如强行让他人做一些侮辱性动作等行为。“其他方法”就比较多样了,像用言语辱骂、张贴大字报诋毁等。 而诽谤罪呢,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无中生有地编造一些虚假的事情,然后到处传播,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需要强调“情节严重”,一般来说,多次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他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况,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同时,侮辱诽谤罪一般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通常要由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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