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的概念是什么?
我在和别人有纠纷的时候,感觉对方起诉我的行为有点不正常,像是故意找麻烦。我想知道法律上恶意诉讼到底是怎么定义的,这种行为有啥特点,我该怎么判断对方是不是在进行恶意诉讼呢?
展开


恶意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没有合理的诉讼理由,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提起诉讼或滥用其他诉讼权利的行为。 从构成要件上来说,主观方面,恶意诉讼要求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意就是明知道自己的诉讼行为没有正当理由,还去提起诉讼,目的就是为了损害他人权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重大过失则是指行为人本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发现自己的诉讼行为缺乏正当依据。 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没有合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却提起诉讼,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滥用程序权利。例如,编造虚假的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故意拖延时间、提出无意义的申请等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恶意诉讼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同时,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恶意诉讼中伪造证据等行为就可能适用此条规定。 恶意诉讼不仅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还会浪费司法资源,影响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如果遭遇恶意诉讼,被侵权人可以通过提出反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情节严重的恶意诉讼行为,还可能会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