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不经什么呢?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不太清楚在处理这个争议的过程中,是不是有些程序可以跳过。比如是不是可以不经过某些步骤直接去解决问题,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里,到底哪些程序可以不经,哪些必须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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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下,涉及到一些处理程序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通常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程序。 首先,协商是双方自主解决争议的方式,它不是必经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这意味着,双方可以选择不进行协商,直接进入其他程序。 其次,调解也并非必经程序。该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所以,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进行调解,或者认为调解无法解决问题,就可以不经过调解程序,直接申请仲裁。 然而,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为了充分发挥仲裁的优势,快速、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同时也减轻法院的诉讼负担。根据该法第五条后半部分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协商和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必经程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劳动争议时,需要了解这些程序规定,以便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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