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劳动争议不需要仲裁前置?

我所在的公司和我产生了一些劳动方面的纠纷,我想知道是不是所有劳动争议都得先经过仲裁才能起诉。比如公司拖欠工资给我打了欠条,这种情况能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还有没有其他类似不用先走仲裁程序的情况?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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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需要先经过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这是因为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也是非常重要的程序。相关法律依据如《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也存在一些不需要仲裁前置的特殊劳动争议情形: 1.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且有欠条为证,诉讼请求仅涉及工资事宜:如果劳动者持有企业工资欠条,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可按照普通民事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相关规定。 2. 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社保待遇受阻需赔偿相应损失:比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纠纷,无需经过仲裁前置程序。 3. 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具有支付义务的事项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企业未能履约: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4.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属于海商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向海事法院起诉,不受仲裁前置程序的限制。 5. 用人单位存在特定侵权行为:例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等情形,劳动者遭受损害可以直接提起损害赔偿之诉。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8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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