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赔偿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行政赔偿,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侵害时,获得赔偿的重要途径。以下将详细介绍申请行政赔偿必须符合的条件。 首先,主体要适格。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是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这就好比在一场事故中,受伤的那个人或者其合法的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才有资格去要求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其次,要有违法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存在违法的情形,比如违法拘留、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等。简单来讲,就是行政机关做了不该做的事,或者做事的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分别对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作出了明确列举。 再者,要有损害事实。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现实存在的,而不是想象的、将来可能发生的。比如,因为行政机关的违法查封,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遭受了经济损失。 最后,违法行政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损害事实是由违法行政行为直接造成的。假如一个企业的损失是由于自身经营不善导致的,而不是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那么就不能申请行政赔偿。只有当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时,才能满足申请行政赔偿的条件。 总之,申请行政赔偿需要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当我们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侵害时,要仔细对照这些条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