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在探讨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的条件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自己遵守相关规定,然后就可以暂时不用待在看守所里,在外面等候案件的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则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当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这些刑罚时,是有可能被取保候审的。 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这里的关键在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比如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与被害人已经达成和解,或者有固定的住所和工作等,这些情况都可以作为判断其是否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参考因素。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于这类特殊人群,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需要长期就医治疗,或者是怀孕的妇女,为了保障其自身和胎儿的健康,通常会允许取保候审。 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候会出现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时间较长,导致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没有办结的情况。这时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比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收押。同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般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