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呢,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然后司法机关就允许他们暂时不用待在看守所里。 对于故意伤害案件中取保候审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有明确规定。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管制就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附加刑则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比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情节比较轻微,可能只是造成对方轻微伤,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的就是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这种情况下就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其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能取保候审。有期徒刑就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判断是否‘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平时的品行等。如果故意伤害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此次是因为一时冲动犯罪,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真诚悔罪,司法机关认为他不会再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就可以对他取保候审。 再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同样可以取保候审。这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例如,犯罪嫌疑人在故意伤害案发后被查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需要长期就医治疗,这种情况下只要符合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最后,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可以取保候审。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候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时间比较长,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时间可能已经达到或者接近法律规定的期限,但案件还没有办结,这时就可以对其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