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的取保候审条件具体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合同诈骗罪的取保候审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独立适用附加刑意味着不判处主刑。如果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这些刑罚,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当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需要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判断其是否会再次实施犯罪、是否会干扰证人作证、是否会毁灭证据等,如果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发生这些社会危险性,就可以取保候审。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于这类身体有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确保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前提下,可以取保候审。比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癌症等重大疾病,无法正常生活,或者是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都符合这一条件。 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时间较长,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没有办结的情况。这时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超期羁押,可以对其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通常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保证金的数额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同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