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如何取证?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现在不知道该从哪些方面去收集证据,也不清楚什么样的证据才是有效的、被法律认可的。比如病历资料该怎么获取,现场实物证据又该怎么保存,担心自己收集的证据不符合要求,想了解一下正确的取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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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纠纷取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纠纷中,取证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关系到当事人能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取证方式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病历资料。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 其次是现场实物证据。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委托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这是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再者是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患者、家属或者医护人员等了解纠纷情况的,他们的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并在必要时出庭作证。 另外,还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来取证。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对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谈话、诊疗过程等进行录音、录像,也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但要注意保存好原始载体,确保视听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总之,在医疗纠纷取证过程中,要及时、合法地收集和保存各类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取证过程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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