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保释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我亲戚因为一些事被刑事拘留了,家里人都很着急,想把他保释出来。不太清楚保释到底要符合哪些条件。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满足什么样的情况才能对被刑事拘留的人进行保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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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并没有“保释”的说法,与之相对应的是“取保候审”。以下是能够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符合的条件: 首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简单来说,管制就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独立适用附加刑意味着不判处主刑,仅适用附加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有明确规定。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也可以取保候审。这里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一般是指不会再实施犯罪、不会干扰证人作证、不会毁灭证据等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行为。这是刑诉法第六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内容。 另外,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都没办法自理,或者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又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同样可以取保候审。这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保障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在刑诉法第六十七条第三项有所体现。 最后,当羁押期限已经到了,可案件还没有办理结束,这种情况下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这样可以避免超期羁押,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应刑诉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规定。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也存在一些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况,像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流窜作案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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