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送养需要满足哪三个条件?
我家里情况特殊,没办法好好抚养孩子,想把孩子送养出去。但不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合法送养,我特别担心自己的情况不符合要求,想了解清楚孩子送养具体要满足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展开


孩子送养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三个主要条件。 首先是送养人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是孤儿的监护人。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时,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或者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在符合一定情况下可以送养孤儿。二是儿童福利机构。对于那些被遗弃、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儿童福利机构有权送养。三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这里的特殊困难包括重大疾病、经济极度困难等,导致无法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 其次是被送养人的条件。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例如,孩子的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孩子的生活和教育等费用,这样的孩子就可能符合被送养的条件。 最后是收养人的条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此外,如果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只有收养人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合法收养送养的孩子。 总之,孩子送养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