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财产给了女方,还能要回来吗

我离婚的时候把财产都给女方了,现在我生活变得很困难,经济上有点撑不下去了。我就想问问,之前给女方的那些财产,我现在还有没有办法再要回来呢?我也不太懂法律,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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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时将财产给予女方后能否要回这个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协议离婚的情况。如果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将财产给予女方,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这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通常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一旦双方签字确认,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不过,如果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一方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里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其次,若是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案件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在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已经明确将财产判归女方所有,这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通常而言,除非存在法定的再审情形,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相关规定,才可以通过再审程序来改变原判决。但再审程序的启动条件较为严格,并且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所以,离婚时财产给了女方后是否还能要回来,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要是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财产,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相关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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