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的条件是什么?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来说,就是离婚时一方放弃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明确的“净身出户”这一法律术语,也没有直接规定在何种情形下一方必须净身出户。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可能涉及到一方少分或者部分财产,在一定程度上接近“净身出户”的效果。 首先是夫妻双方的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内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若一方出现特定情形(如出轨、家暴等),则在离婚时该方自愿放弃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这种约定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若有这样的有效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时,一方可能会净身出户。 其次是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这里说的“少分或者不分”并不一定会导致“净身出户”,具体的财产分割比例还是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这并不意味着过错方一定会净身出户,更多的是会倾向于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的照顾和补偿。 总之,要实现一方净身出户,最好是通过夫妻双方的有效约定。若没有约定,仅靠法定情形,很难让一方完全不分割到夫妻共同财产。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