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取保是否需要保证金?
我因为一些事情可能面临检察院取保的情况,不太清楚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是不是一定得交保证金呀?我经济条件不是太好,要是必须交保证金,我还得想办法凑钱,所以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展开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这表明,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时,并非一定要收取保证金,有两种保证方式供选择,即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如果选择保证人保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需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这些条件。保证人要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若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选择保证金保证,保证金的数额会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来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