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搞破产清算需要什么条件?
我自己开了家小公司,最近经营状况特别差,欠了不少外债,感觉实在撑不下去了。我想了解下,如果要让公司进行破产清算,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
展开


公司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主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分配等一系列程序。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这里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到了该还钱的时候却还不上钱。比如,公司和供应商约定好某个日期支付货款,到了这个日期公司却拿不出钱来支付,这就属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是指公司的全部资产加起来都不够偿还所有的债务。举个例子,公司的资产经过评估总共价值 500 万,但是欠银行贷款、供应商货款、员工工资等各种债务加起来有 800 万,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指即使公司的资产从表面上看可能足够偿还债务,但是实际上由于各种原因,比如资产难以变现等,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比如公司有大量的货物积压,但是这些货物市场需求极低,很难卖出去换成现金来偿还债务,这就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另外,根据该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这表明,不仅公司自己(债务人)在符合条件时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并且在公司解散未清算或未清算完毕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有义务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